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若由区域代理商出具,还需提供区域代理商的证明文件(产品授权书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一致,以中文为准,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须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网址:),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拟采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双C臂)1台◆◆■■,建设完成心血管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升项目■■、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医院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急诊科◆◆■、ICU在心血管疾病急诊◆★★◆、急救及重症救治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